2023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实施一周年。1月2日,RCEP对印度尼西亚正式生效,至此,RCEP的15个成员国中,已经有14个实施了RCEP。受访专家普遍表示,RCEP实施一年来,有效提升成员国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水平,为区域乃至全球发展繁荣注入强劲动力。
RCEP红利持续释放
RCEP现有15个成员国,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5国以及东盟10国。2022年1月1日起,RCEP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中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10国正式生效,2022年2月1日起对韩国生效,2022年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生效,2022年5月1日起对缅甸生效。随着今年RCEP对印度尼西亚生效,RCEP的15个签署成员国中生效成员数量已达14个。
“作为目前全球最大的自贸协定,RCEP所代表的是一种开放包容的理念,肩负起区域乃至全球供应链、产业链重组的使命,推动经济全球化走向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和共赢的方向。”中国贸促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事务研究所所长王义桅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RCEP涵盖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方方面面,生效实施一年以来,给成员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如今,RCEP对印度尼西亚正式生效,将进一步推动和扩大相关红利的释放。
RCEP对印度尼西亚生效当日,在杭州海关所属义乌海关办事大厅,义乌市致宏进出口有限公司申请签发了浙江首份RCEP项下输印度尼西亚的原产地证书。“之前应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我们出口的自行车配件在印度尼西亚进口时的关税税率是5%。RCEP对印度尼西亚生效后,关税直接降到了零,这对公司提升产品竞争力帮助很大。”义乌市致宏进出口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新珍表示直播电商教学实训系统 新媒体直播短视频实训平台 乡村振兴农村电商教学实训系统。
“RCEP对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具有重要作用。”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刘军红表示,RCEP是一个充分照顾多样性的多边合作框架。RCEP通过统一关税承诺、原产地规则、贸易投资便利化以及其他贸易规则,最大限度地整合了区域内“碎片化”的经贸制度安排,即整合了目前15个成员国签署实施的27个贸易安排和44个投资协定。面对成员国不同的利益诉求,RCEP设置了一些渐进式的制度安排,即各成员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安排减税幅度和负面清单进程。
辽宁大学日本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表示,在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以及疫情的全球大流行等挑战下,RCEP有助于各成员国对外贸易增长和经济复苏。2022年前10个月,韩国、澳大利亚以及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东盟国家的对外贸易增速超过两位数,中国、日本和新西兰的对外贸易增速也在7%以上。
亚洲开发银行最新报告将东南亚地区2022年经济增长预期由5.1%上调至5.5%,一定程度反映RCEP对东盟国家经济的拉动预期。“RCEP整合了资金、资源、专业技术和服务,形成一个完整的区域经济合作循环和生态。在不确定的世界发展格局中,RCEP提供了稳定性和有序性,未来能够推动地区乃至世界经济持续向前发展。”印度尼西亚中华总商会总主席张锦雄表示。
推动RCEP高质量实施
根据海关统计,2022年1—11月,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总额11.8万亿元,同比增长7.9%,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0.7%。其中,我国向RCEP其他成员国出口额达6.0万亿元,同比增长17.7%,超过全国出口总体增速5.8个百分点。随着协定的深入实施,其对区域内贸易投资的促进作用将持续显现。
王义桅表示,作为区域经济合作重要参与方,中国积极推动RCEP生效和高质量实施。当前,中国加快以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对接为突出特点的制度型开放进程,通过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建设等进行机制体制创新,对RCEP形成重要推动力。同时,共建“一带一路”与RCEP在覆盖地区、涵盖领域、合作内容等方面相互重叠、补充、影响,在数字、金融、绿色、健康等领域释放巨大潜力。
广西民族大学中国—东盟海上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察哈尔学会高级研究员葛红亮表示,东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区域,RCEP中的原产地累积规则促使中国与东盟国家在产业链上进一步融合,推动双方贸易水平持续上升。
海关数据显示,2022年前11个月,中国对东盟进出口同比增长15.5%,高于中国外贸整体增速。而且RCEP扩大了市场,将中国、东盟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市场纳入同一个大框架之内,让地区合作产生新的“化学反应”。
陈洋表示,RCEP是首个将中国、日本、韩国一并囊括进来的贸易协定。通过RCEP,中国和日本首次达成双边关税减让安排,如中国进口自日本的清酒、威士忌、扇贝、米果、自热米饭等产品的关税将逐年降至零,同时日本自中国进口的黄酒、松茸等产品将逐步撤销关税。2022年前三季度,中韩、中日、日韩双边贸易同比都增长了5%左右;中韩日三国与RCEP成员国贸易增长分别达到19.3%、17.9%和10.5%。
相关专家表示,2023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我国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进一步释放RCEP红利。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入:一是不断优化服务体系,为更好利用RCEP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依托自贸试验区等先行先试RCEP经贸规则,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新动力;三是适时加速实施和升级谈判 RCEP,赋予其持久生命力。如加快探索与成员国共同推动原产地电子联网、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等,及时开展对电子商务等后续章节谈判,进一步升级数字贸易、知识产权、服务贸易等领域经贸规则,不断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走向深入。